如皋市第三人民醫院新建門診醫技綜合樓工程項目臨時
用地土地復墾項目土壤質量調查和檢測報告公示
項目名稱:如皋市第三人民醫院新建門診醫技綜合樓工程項目臨時
用地土地復墾項目土壤質量調查
委托單位:如皋市第三人民醫院
調查單位:德遠(江蘇)生態環境有限公司
如皋市第三人民醫院新建門診醫技綜合樓工程項目臨時用地土地復墾項目地塊位于如皋市石莊鎮石南社區13組,占地面積5715 m2(8.57畝),東至農用地、西至洪港河、南至東板橋路、北至無名河道。調查地塊歷史至今一直為如皋市石莊鎮石南社區13組集體土地,2022年之前為農田,歷史種植油菜、小麥、水稻等。2022年~2025年4月,如皋市第三人民醫院租用調查地塊所在區域進行停車場及臨時生活區建設,地塊內南側為臨時板房搭建的生活區,生活廢水經化糞池收集處理,生活垃圾等一般固體廢物環衛定期清運;其他區域為停車場,無汽車修理活動。地塊內地面做好相應的硬化措施,自下而上鋪設碎石墊層、混凝土層。地塊內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儲存、轉運和處置,不涉及生產活動,無地下工業污水管線。2025年4月,地塊內臨時用地完成拆除、清理清運,場地拆除及清理清運過程對地塊土壤擾動較小(原碎石層及混凝土層清挖外運,僅淺表擾動,不超過50公分)。2025年5月,為利于后續耕作,復墾時對場地進行翻松(深度約為50公分),根據人員訪談,復墾時未利用外來土壤進行回填。調查地塊內未存續過工業企業,土壤未曾有過異常顏色、氣味等污染痕跡,地塊內無暗溝、滲坑、地下工業污水管線和罐槽,未曾堆放和填埋過外來堆土和固體廢物,未發生過化學品泄漏或其他環境污染事故。綜上,調查地塊內無潛在污染源。
根據《擬開墾為耕地的復墾土地及未利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指南(試行)》(蘇建農〔2023〕1號)要求,本次調查地塊內共布設3個采樣點。考慮歷史淺表土壤存在擾動及農田復墾松土平整深度,本次采樣深度設置為0~50cm,每個點位采集表層(0-15cm)及下層(30~50cm)樣品。土壤無機測試樣品、土壤理化性質測試樣品、有機農藥測試樣品采集混合樣(采用雙對角線5點采樣法);土壤半揮發有機物測試樣品在計劃樣點處采集單獨樣品。根據《關于規范臨時用地復墾驗收工作的通知》(試行)(皋自然資規〔2024〕39號)要求,檢測指標包括基本項目指標(土壤容重、有機質、電導率、水溶性總鹽、pH、鎘、汞、砷、鉛、鉻、銅、鎳、鋅)及其他項目指標(六六六總量、滴滴涕總量、苯并[a]芘)。
經檢測,該復墾地塊土壤樣品中pH分布在8.34~8.59之間,八項重金屬(鎘、汞、砷、鉛、總鉻、銅、鎳、鋅)均有檢出,六六六總量、滴滴涕總量、苯并[a]芘均未檢出。重金屬檢出因子含量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中較嚴格的風險篩選值(pH>7.5),該地塊耕層土壤重金屬質量合格。該復墾地塊耕層質地主要為輕壤土,土壤酸堿度適中,排灌能力基本滿足要求。參照《江蘇省補充耕地質量評定技術規程(試行)》(蘇農辦農〔2014〕14號)、《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TD/T 1036-2013)中有關農業生產條件和土地復墾質量的評價指標,本次復墾農田土壤有機質含量略低、土壤容重略大,含鹽量及電導率滿足要求,這可能與地塊剛復墾未種植作物,有機質含量分解不足或長期未補充有關,也可能與歷史機械碾壓活動或復墾翻耕活動有關。綜上,本調查地塊不存在確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來源,該復墾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開墾要求,可開墾為食用農產品耕地。
次公示時間不少于60日。公眾對本項目有生態環境相關意見的,應當在本公告之日起60日內提出。公示期間,對公示內容如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段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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